医院公告我院为上海市医保定点单位 如以下阐述文章有不明之处 建议花几分钟时间点击网络咨询服务,一对一为您网络解答咨询! 参保人员患上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肾移植抗排异治疗、恶性肿瘤治疗,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,医疗费用支出较大,为了减轻病人负担、减少因病致贫现象,医保有以下政策可享受:
1.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——血透、腹透;
2.肾移植抗排异治疗;
3.恶性肿瘤——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、同位素治疗、中医药治疗;
4.精神病——分裂症、中重度抑郁症、躁狂症等。
参保人员患上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肾移植抗排异治疗、恶性肿瘤治疗,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,医疗费用支出较大,为了减轻病人负担、减少因病致贫现象,医保有以下政策可享受:
1.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——血透、腹透;
2.肾移植抗排异治疗;
3.恶性肿瘤——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、同位素治疗、中医药治疗;
4.精神病——分裂症、中重度抑郁症、躁狂症等。
职保、镇保人员门急诊大病待遇:
虽然医保规定职保、镇保住院支付限额为42万,但超出部分可由地方附加基金支付80%;以上四类大病病人出院后需要门诊治疗的,可申请门诊大病登记,参照住院分担比例予以结算,减轻自负费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镇保大病不享受恶性肿瘤中医药治疗。
门诊大病登记须凭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,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(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;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,期满后需继续医疗的,应重新办理。
居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:
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后,个人无需另行缴费,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,可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。
居保参保人员患上述大病的,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(含家庭病床)和住院(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)所发生的、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不等,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,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%。
居保人员需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,方能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。居保人员在每个参保年度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,应当选定个人办理报销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,选定后即为当年本人办理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定点服务机构。本年度内不得更改。
参保居民进行大病治疗的,应选定一家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,并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6个月内,到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大病报销。外地发生的费用不可报销。
具体承办居保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有四家:
1.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;
2.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;
3.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;
4.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;
友情提醒:目前医保支付药品品种越来越广,建议根据自身状况,尽量使用医保基本药品,减轻医疗负担。